尊敬的广大消费者、各冷链食品经营者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,科学应对当前疫情形势,有效防范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有序运行,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冷链食品(含进口及国产)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,向广大消费者和冷链食品经营者告知如下:
一、 致冷链食品经营者:落实主体责任,严守安全防线
- 依法合规经营:所有从事冷链食品采购、加工、贮存、运输、销售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资质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国家、省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。
- 强化源头管控:采购冷链食品,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,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。务必查验并索取供货商的合法资质证明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消毒证明以及追溯信息(即“四证一追溯”或按最新规定要求的证明文件)。不得采购、销售来源不明、无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的冷链食品。
- 应用追溯体系:积极接入并使用“川冷链”或国家、省级指定的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,如实、及时、准确地录入产品、供应商、检验检疫、核酸检测、消毒、贮存、销售等关键信息,确保所经营的冷链食品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。
- 严格过程管理:
- 贮存环节:需设置专用冷冻冷藏库(柜)进行贮存,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。进口冷链食品与国产冷链食品应分区存放,防止交叉污染。
- 销售环节:销售场所需保持环境整洁、空气流通,定期对经营场所、设备设施、工具器具等进行全面、规范的清洁消毒,并做好记录。鼓励设置冷链食品销售专区、专柜,并明确标识。
- 从业人员管理: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健康管理,落实每日健康监测,规范佩戴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品,并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,做到“应检尽检”。
- 配合监督检查: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、卫生健康、交通运输、商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、核酸检测、环境消杀等工作指导。一旦发现所经营产品涉及疫情风险或自身出现疑似症状,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,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,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。
二、 致广大消费者:增强防范意识,科学理性消费
- 选择正规渠道:请尽量前往正规的超市、商场或具备合法资质的农贸市场购买冷链食品,关注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和防控措施。谨慎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,特别是无中文标签或标识信息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。
- 关注产品信息:购买时,可主动查看商家公示的冷链食品相关合格证明(如入境检疫证明、核酸检测报告等),或通过追溯平台查询产品来源和流通信息。
- 做好个人防护:前往商超、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采购时,请佩戴口罩,保持安全距离,尽量减少直接用手触碰冷链食品外包装,可使用购物袋或手套进行隔离。触摸后及时洗手或使用手部消毒剂。
- 注意加工卫生:家中处理冷链食品时,注意生熟分开,使用专用的刀具、案板,避免交叉污染。食物需烧熟煮透后再行食用。处理完食品及包装后,务必彻底清洗双手和接触过的台面、器皿。外包装建议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妥善处理。
- 保持健康监测:食用冷链食品后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腹泻等不适症状,应及时就医,并告知医生相关饮食史。
三、 协同共治,共建安全环境
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关乎千家万户,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。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,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冷链食品的行为,请及时拨打12315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。
各冷链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,务必高度重视,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,共同维护康定市安全、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。
让我们携手并肩,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,筑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坚实屏障,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!
康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康定市卫生健康局
(及相关职能部门)
(日期:根据实际情况填写)